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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系统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西藏交通2015-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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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中心):

  经交通运输厅党委会议研究同意,现将《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系统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按照意见要求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附件: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系统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意见

中共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委员会

2015年1月16日


抄送:区纪委、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厅领导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4年1月16日

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系统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中央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区纪委纪委八届四次全会和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推进西藏交通运输惩防体系建设《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按照《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细则》要求,抓源治本、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提升反腐倡廉工作水平,经厅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坚持治标治标相结合,坚持惩治预防两手抓”的要求,紧紧围绕西藏交通运输中心工作,以岗位廉政风险防范为主线,以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重要岗位为重点,有效规范交通运输管理服务过程的权力运行,从源头上建立岗位廉政风险防范和权力运行监控长效机制,不断提高西藏交通运输系统预防腐败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明确岗位工作职责,规范权力运行流程,确定岗位廉政风险点,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廉政防控监督,在厅机关各处(室、中心)和厅直各单位建立起覆盖所有岗位、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实现风险防控标准化、规范化,健全完善具有西藏交通运输特色的惩防体系,最大限度地控制公务活动诱发不廉洁行为的机率。努力建设廉洁阳光交通,促进西藏交通运输科学健康发展,为西藏交通运输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政治保障。

  三、工作原则

  (一)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原则。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与交通运输跨越式发展、交通运输厅党的建设特别是反腐倡廉建设结合起来,融入到各项业务工作和管理服务流程之中。

  (二)全员参与原则。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涵盖交通运输管理服务的重要领域,涉及交通运输行政权力运行的各个方面,需要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厅直各单位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动员干部职工全员参与风险防控建设,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全力推进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

  (三)突出重点原则。厅直各单位各部门要从最有可能发生不廉政问题的环节入手,以权力较为集中的部门或岗位为重点,突出抓好“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计划审批、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管理使用、干部选拔任用、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安全管理、质量监督等岗位的风险防控工作;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建设,继续推广运用交通运输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廉政风险防控手册》(试行),实现所有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廉政风险防控的全覆盖,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努力构建“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约束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全面提升交通运输反腐倡廉建设水平。

  (四)分级负责原则。交通运输厅负责全系统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具体组织、指导厅机关和厅直单位的建设工作。厅机关各处室和厅直各单位分别负责本处室、本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在抓好本部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同时,要加强对所属系统和单位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五)注重实效原则。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必须针对本单位、本部门的特点,坚持联系实际、因地制宜,合理确定目标任务、方法步骤,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先急需后全面”的思路,以关键领域和重要岗位为突破口,规范工作程序,细化任务目标,严格“找、防、控”三个环节。“找”即找准找全岗位廉政风险点;“防”即在找准找全风险点的基础上,逐项制定防控措施;“控”即全面抓好措施和责任落实,加强分类指导,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四、实施范围

  (一)实施范围

  实施范围为厅机关各处室(中心)和厅直各单位各处、科、室。

  (二)实施要素

  实施要素主要为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执纪执法、行政审批、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具有人财物管理职能的岗位,以及可能影响交通运输决策权、审批权、执法权、监督权等权力公平公正行使的关键环节。

  五、方法步骤

  全系统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从2015年1月开始,到2015年5月底结束,分七个阶段进行。这七个阶段相互衔接、紧密联系,各单位应根据工作进展的实际情况,边学习边推进、边排查制定防控措施边落实整改责任,加大措施,交叉推进,确保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扎实有效开展。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1月20日-2015年1月31日)厅直各单位都要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人员,制定《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方案》,全面启动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要召开部署动员会议,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廉政风险防控手册》等制度规定,大力宣传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干部职工参与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

  第二阶段:梳理工作职责阶段(2015年2月1日-3月10日)1、梳理工作职责。厅机关各处室(中心)、厅直各单位和各厅直单位内设处、科、室不同岗位,根据“三定”方案和岗位要求,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分别理清本单位、本部门各岗位的职责权力,摸清职权底数及基本特征,编制“职权目录”,明确职权名称、内容、行使主题和法律依据等。检查各项职责是否落实到岗到位,各项制度规定是否健全完善,并把工作职责逐一进行梳理。

  2、绘制业务工作流程图。各单位各部门在对涉及业务认真梳理的基础上,按照“程序严密、流程简便”的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优化运行流程,绘制分项业务工作“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每一项职权的办理主体、条件、程序、时限和监督方式等。

  第三阶段:排查廉政风险阶段(2015年3月11日-4月10日)1、排查廉政风险点。岗位廉政风险点是指工作人员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过程中有可能发生不廉洁行为的重要部位、关键环节。要在理清工作职责和业务流程的基础上,结合以往履行职权及制度执行的情况,深入排查本单位、本处(科、室、中心)、本岗位容易发生不廉洁行为的风险点,认真分析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内容、表现形式及产生原因,并逐一列举表述清楚。

  2、廉政风险排查重点。廉政风险排查要突出重点,紧密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特点抓源治本措施,把廉政风险点全面排查清楚。一是规划管理方面,要重点排查规划和计划制定、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和审批、计划调整和实施等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二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方面,要重点排查工程项目信息公开、勘察设计、征地拆迁、招标投标、项目变更(含设计、工程变更等)、计量支付、材料采购、安全管理、资金管理、检查考核、竣工验收、信用评价等方面的廉政风险。三是财务和资金监管方面,要重点排查大额资金调度使用、工程项目资金拨付和审计、规费征收、离任审计、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廉政风险。四是投融资体制方面,要重点排查招商引资项目选择、推介、招标、谈判、签约等过程中的廉政风险。五是信息化建设方面,要重点排查信息资源整合和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选择、招标投标、项目实施、评审验收等方面的廉政风险。六是公路运营管理方面,要重点排查公路沿线广告设置和招标、公路畅通、安全事件处置等方面的廉政风险。七是生产安全方面,要重点排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安全设施采购和配备、检查考核、先进评选和确定、事故性质认定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廉政风险。八是交通行政执法方面,要重点排查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执法、“双超”治理、源头管理、路检路查、车辆超限检测、违章处理、自由裁量权使用、罚没资金管理,以及公路水路“三乱”治理、行业纠风等方面的廉政风险。

  3、廉政风险排查方法。主要采取以下四种方法:一是单位自查。根据岗位职责、处(科、室、中心)职责、单位职责和工作程序,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分析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二是内部互查。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之间、直属单位之间,以及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处(科、室、中心)之间、处(科、室、中心)内部各岗位之间,相互分析排查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三是公众排查。视情召开座谈会,邀请职工代表、行风监督员和管理服务对象代表等参加,广泛征求意见,分析在履行职责、管理服务和执法执纪过程中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四是执纪机构协助排查。结合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机关效能建设督查和查办案件情况,视情邀请纪检监察机关或分管交通廉政建设的派驻机构,协助排查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五是征求专家建议。征求相关行业相关领域的专家关于本行业、本领域关于廉政风险的意见建议。

  4、确定廉政风险类别。根据廉政风险性质,可把廉政风险划分为十大类别,主要包括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岗位履职风险、领导机制风险、行政行为风险、工程建设风险、资金管理风险、干部管理风险、业务流程风险、外部环境风险等。领导班子集体廉政风险类别见附件1,部门(通用)廉政风险类别见附件2,岗位(通用)廉政风险类别见附件3,岗位(专用)廉政风险类别见附件4。

  5、确定廉政风险等级。廉政风险等级,采取本处(科、室、中心)干部职工评议,处(科、室、中心)主要负责人审定或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决定的方式确定。根据业务工作性质、行使权力大小、所及的影响程度等,按照高、中、低三个等级把岗位廉政风险划分为A、B、C三个等级。A级为最高,是指容易造成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可能出现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廉政风险;B级次之,是指容易造成一般违规违纪行为,可能受到内部责任追究,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廉政风险;C级为最低,是指容易造成轻微违规违纪行为,可能被通报批评、诫勉或提醒谈话的廉政风险。

  第四阶段:制定防控措施阶段(2015年4月11日-4月25日)1、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由本人结合交通运输业务工作相关法规,根据权力运行的风险点,提出防范控制风险的具体措施。

  2、各单位、各处(科、室、中心)廉政风险防控。主要从思想教育、规章制度、责任落实、工作机制、监督检查等方面主动制定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地消除可能发生不廉洁问题的条件。同时,各单位、各处(科、室、中心)都要建立有针对性的廉政行为规范。

  3、防控措施的主要内容。一是深化学习教育。坚持主题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相结合,加强廉政和法纪教育,深入开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等主题教育,强化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二是完善制度规章。针对排查发现的廉政风险,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从制度上堵塞漏洞,预防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三是加强检查考核。不断完善内部检查考核制度,加强对干部职工履行廉政承诺、执行规章制度等情况的检查考核,有效控制各类廉政风险。充分运用考核结果,对重点岗位人员加大轮岗、交流力度,防止发生不廉洁问题。四是强化廉政监督。健全内外部监督机制,畅通监督渠道,积极推行政务、事务公开,工作标准与办事程序公开,实行“阳光操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五是创新监督手段。加强统一规划和资源整合,完善并充分利用电子政务设施,依托科技手段防控廉政风险。建立完善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和在线电子监察系统,依据“权力运行流程图”,将业务流程程序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并逐步将廉政风险和公共资源配置、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纳入电子监察系统监控范围,实现网上实时动态监控。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单位内部人、财、物管理等方面的廉政风险防控,使各类行政职权“进系统、留痕迹、可追溯、能监督”。

  第五阶段:有效控制阶段(2015年4月26日-5月10日)1、建立廉政风险档案库。交通运输各级各单位按照管辖范围和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建立廉政风险档案,记录违规违法单位与部门相关信息,以及干部职工的廉政风险、职务任免、奖罚情况,个人应申报的相关事项及变更情况,本人及配偶收入、配偶及子女就业等情况。

  2、建立廉政风险分析制度。根据本单位与各部门岗位的职能特点,定期对搜集数据对比分析,掌握廉政风险发生、演变的表现形式和内在规律,研判廉政风险有无实际发生,及早控制和化解各类风险。定期分析廉政风险,提出针对性防控措施,避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演变为违纪违法事实。

  3、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按照“制度建到岗、风险定到位、责任落到人”和“三个防止一个阻断”(防止个人说了算、防止权力失控、防止可能出现的管理漏洞和问题,阻断廉政风险演变为现实)的要求,全面落实“诫勉”、“函询”、“问责”等制度规定,使个别干部职工在发生轻微违纪时就有人问、有人管,做到“没有问题早防范、有了问题早发现、一般问题早纠正、严重问题早查处”,形成全方位覆盖、全过程控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4、建立廉政问责制度。各单位及内设各处(科、室、中心)和有关人员,在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实施过程中,被投诉、举报或检查发现存在风险防控建设工作不力、防控措施不落实、制度规定落实不到位等情况,导致行政不作为、滥用权力甚至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人员实行廉政问责。

  第六阶段:审查整改阶段(2015年5月11日-2015年5月20日)1、岗位自查。各单位以岗位为基本单元,对岗位个人梳理工作职责、排查廉政风险点、确定廉政风险类别及等级、制定防控措施等形成的材料进行自查。

  2、处(科、室、中心)初审。在岗位个人自查的基础上,各单位以处(科、室、中心)为基本单元,自行组织对本处(科、室、中心)形成的廉政风险防控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3、单位审查。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厅机关、厅直各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负责对本单位形成的廉政风险防控材料进行审查。

  4、完善提高。各岗位人员对自查、处(科、室、中心)初审和单位审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修改完善,确保廉政风险点找得准、找得全,制定的防控措施针对性、操作性强。

  第七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5月21日-5月31日)1、单位总结。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和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报告,于2015年5月21日前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厅领导小组办公室。

  2、组织验收。2015年5月25日前,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对厅机关、厅直各单位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形成总结报告。

  3、材料印制。各单位各部门要于2015年5月31日前统一编印《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手册》(A4纸型,内容排序见附件5)。厅机关形成的材料,由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印。厅直各单位由各单位负责编印,并附电子版报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交通运输厅成立由厅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交通运输系统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厅系统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组织和安排部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驻厅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日常工作。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各确定一名联系人。厅直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本单位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建立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是健全完善交通运输特色惩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基础性、系统性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意义重大。交通运输各级各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积极负责的态度,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

  (二)注重结合实际。各单位要做好结合文章,做到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与推动交通运输跨越式发展相结合,与制度机制创新相结合,与本单位、本部门业务工作相结合,努力提高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水平。

  (三)抓好工作落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把重要岗位、重要涉权事项作为廉政风险排查的重点,认真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坚持边排查风险、边分析风险原因、边研究制定防控措施,扎实有序地推进各阶段工作落实。

  (四)加强信息报送。要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广开言路,集思广益,积极探索排查廉政风险、预防违法违纪的措施办法。对工作中形成的新举措、建立的新机制、取得的新成效要及时报厅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利于在全系统交流、推广,指导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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